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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能效用
石楠叶,主产于安徽、江苏、浙江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甘肃等地。含类胡萝卜素、樱花苷、山梨醇、鞣质、正烷烃、苯甲醛、氢氰酸、熊果酸、皂苷、挥发油。祛风、通络、益肾。用于风温痹痛、腰背酸痛、足膝无力、偏头痛等。
1.祛风通络
石楠叶祛风湿、通经络兼有补肾之功,对于风湿日久而兼有肾虚腰酸脚弱者尤宜,可与黄芪、鹿茸、肉桂、枸杞子等同用,如石南丸(《圣济总录》);或配海桐皮、五加皮、骨碎补、续断等。
2.祛风止痒
石楠叶能祛风湿之邪而止痒,治风疹瘙痒,可单用水煎服;或为末煮酒饮,如石南酒。
3.益肾补肝
石楠叶有益肾补肝作用《医林纂要》:润肾补肝,壮命门火。
营养价值
石楠叶含类胡萝卜素,樱花苷,山梨醇,鞣质,正烷烃,苯甲醛,氢氰酸,熊果酸,皂苷,挥发油等成分。1.石楠所含的熊果酸有明显的安定和降温作用,并有镇痛、抗炎及抗癌作用,对革兰氏阳性菌、阴性菌和酵母菌有抑制作用。2.煎剂对蛙心有兴奋作用。3.乙醇浸出液能抑制蛙心,收缩兔耳血管,降低犬血压。
饮食宜忌
适宜:风温痹痛、腰背酸痛、足膝无力、偏头痛者
石楠叶有祛风、通络、益肾、补肾的功效,适用于风湿筋骨痛、阳痿遗精、风温痹痛、腰背酸痛、足膝无力、偏头痛的患者。
禁忌:阴虚火旺者
1.石楠叶阴虚火旺忌服。
2.石楠叶含毒,食用需适量,不宜过量食用。
母婴宜忌
孕妇不宜服用。
石楠叶含毒性,服用石楠叶可能会引起堕胎现象,也可会对胎儿有不良影响,影响母体,使母体出现不适症状。所以石楠叶不宜孕妇食用。
婴幼儿不宜服用。
石楠叶含毒,服用石楠叶可能对婴幼儿健康不利,使婴幼儿出现不适症状,而且还有可能会危及到婴幼儿的生命。
江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甘肃等地。含类胡萝卜素、樱功能效用石楠叶,主产于楠叶,主产于安徽、江叶,主产于安徽、江苏、浙江、徽、江苏、浙江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主产于安徽、江苏、浙江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甘肃等地浙江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甘肃等地。含类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