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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镜蛇,中药材。为眼镜蛇科动物眼镜蛇Najanaja(Linnaeus)除去内脏的全体。分布于安徽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台湾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海南、广西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等地。具有祛风通络止痛之功效。常用于风湿痹痛,中风瘫痪,小儿麻痹症。
别名
膨颈蛇、蝙蝠蛇、五毒蛇、扁头风、琵琶蛇、吹风蛇、饭铲头、万蛇、饭匙头、吹风鳖
性味归经
甘、咸,温,归肝、肾经。
形态特征
全长1-2m。体较粗壮,头呈椭圆形,头颈区分不明显,头及体背黑褐色,颈部具眼镜状斑纹,体背呈黄白色至灰褐色。无颊鳞,眶前鳞1,眶后鳞2或3;颞鳞2+3,上唇鳞2-2-3式。背鳞平滑,23-21(19)-15行;腹鳞160-196;肛鳞2分,尾下鳞38-54对。
分布区域
分布于安徽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台湾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海南、广西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等地。
功能
本品具有祛风通络止痛的功效。
主治
风湿痹痛,中风瘫痪,小儿麻痹症。
药理作用
1.抗肿瘤作用。
2.提高免疫功能。
3.对心脏的诱导收缩作用。
4.抗血栓和抗血小板聚集作用。
5.抗炎作用。
6.对肺的保护作用。
医家论述
1.《广西中药志》:“通经络,祛风湿。治风湿关节痛,脚气。”
2.《广西药用动物》:“活血,强筋骨。”
3.《常见药用动物》:“主治风湿病,神经痛。”
4.《中国动物药志》:“祛风,活络,止痛。治半身不遂,小儿麻痹等症。”
用法用量
内服:煎汤,3-8g;或浸酒饮。
配伍应用
1.治风湿病:(眼镜蛇)鲜肉炖服,每次250g。(《广西药用动物》)
2.治风湿性关节痛:饮眼镜蛇新鲜血液,每日用一条蛇的血液冲酒服,连服半个月。若服后发热,可隔天服或停服。(《广西药用动物》)
使用禁忌
1.血虚筋骨失养者及孕妇忌用。
2.《广西药用动物》:“血燥筋枯的人和孕妇忌用。”
性状鉴别
体较粗壮,头呈椭圆形,头颈区分不明显,体长140-150cm。头黑褐色,颈部背面具眼镜状斑纹,体背部黑褐色,有狭的黄白色横斑,斑纹有时呈双条形。腹面前段呈黄白色,有1个黑褐色横斑,横斑前有1对黑色斑点,第21-24鳞呈淡黄色,其余均为黑色。无颊鳞。背鳞平滑斜行。气腥,味淡。
采收加工
夏、秋季捕捉,杀死后,剖除内脏,鲜用或盘成圆形,文火烘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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